文 号: | 无 | 发布机构: | 黎平县烟草专卖局 |
成文时间: | 2024-05-13 | 发布时间: | 2024-05-13 21:36 |
文件有效性: | 是 |
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:
根据《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即:黎平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、市场变化等情况,每年对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设置数量上限的规划进行调整、调整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实施。现将调整后的《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》、《黎平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分类明细表》于生效前十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,生效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0时00分00秒,生效之日原2023年12月30日公示的《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》、《黎平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分类明细表》同时废止,由此带来不便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谅解。
附件:
黎平县烟草专卖局
2024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