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人民政府决定:
吴航昊同志任黎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;
陈玮同志任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,不再担任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;
黄铧同志任黎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;
吴咏航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;
陈光燚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肇兴派出所所长职务;
吴家力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高屯派出所所长职务。
黎平县人民政府
2023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