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号: | 黎府任〔2024〕1号 | 发布机构: | 黎平县人民政府 |
成文时间: | 2024-01-14 | 发布时间: | 2024-01-15 09:31 |
文件有效性: | 是 |
县人民政府决定:
杨秀豪同志任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陈超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石泽淦同志任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;
袁再武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;
龙胜媛同志任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;
邓海香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;
潘文锋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肇兴派出所所长;
梅光武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高屯派出所所长;
吴星锋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洪州派出所所长;
杨勇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洪州派出所所长职务;
徐福平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敖市派出所所长职务;
曾祥维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敖市派出所所长,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坝寨派出所所长职务;
赵永飞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坝寨派出所所长,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龙额派出所所长职务;
杨函广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龙额派出所所长;
吴国武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德顺派出所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邓康茂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公安局德顺派出所所长职务。
黎平县人民政府
2024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