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综合评估,现拟增加黎平诚德医院纳入黎平县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管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止,共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为便于调查、核实和反馈相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
受理部门:黎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;地址:黎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110办公室;联系电话:0855-622793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