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中共黎平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现将黎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资金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天(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8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。
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:黎平县乡村振兴局(德凤镇府前路)
监督举报电话:12317(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)
联系电话和邮箱:0855-6221882,lpxfpkfb@163.com。
黎财农〔2024〕2号 365bet体育_365bet体育在线@:下达黎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的通知(1).pdf
黎平县乡村振兴局
2024年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