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、公证行业监督管理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,现将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。
一、投诉举报方式
1.投诉举报电话:0855—6221372(办公室),0855-6212148(公法股);
2.投诉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黎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(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府前路8号),邮政编码:557300;
3.投诉举报电子邮箱:lpsfj@163.com。
二、投诉举报须知
1.本公告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、信件、邮件主要受理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公证员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和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等线索,电话或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时间段。
2.投诉举报人应当进行实名制投诉举报,并对所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,接受询问、配合调查时,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。对于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或者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诱使他人举报的,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法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黎平县司法局
2024年5月23日